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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费纠纷

    我于8月初按揭贷款买了一套现房,但因为贷款合同拖延,所以在10月底才拿到房子钥匙。再之后我去交物业费和装修保证金时,物业公司以是现房为由,要求从8月份开始交物业费。请问这和不合理?该如何解决? 北京市

    物业费 按揭贷款 物业 贷款 举报

    提问者:奥黛丽大宅

    发布于2013-11-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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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梁锐泉 经纪人
    根据《物权法》《合同法》及《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因为你买的是现房,所以物业费是从你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算物业费的。8月份你是否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呢?是的话物业以此来进行收费就是合理的(除非合同中对此有另行规定)。如果你8月份没有签订合同,那么你可以联系一下出售方进行协调! 期房的物业合同是以物业或小区公示验收房屋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这里提醒大家一下,接到物业交房通知时,尽量赶到现场验收房屋,如果你房屋有问题拒绝签字还可以不交物业费用,但你在接到通知时没去交房,那么物业费会自交房通知时间起就开始计算了!友情提示! 希望可以帮到你!
    +1 2013-11-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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