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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交易纠纷的法律问题咨询

    大家好,我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遇到一些纠纷,想请教大家一些问题.卖家(甲方)、我(乙方)与中介(丙方)一起签署了《存量房买卖合同》,现将合同中与咨询问题相关的条款按顺序摘抄如下:第四条、产权转移登记2、丙方协助产权登记办理,丙方应该于8.25前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协助甲乙双方办妥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并将以乙方为产权人的产权证交付乙方。第十四条、免责条款本合同签订后,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需要延迟或者解除的,合同各方当事人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各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九条、交易不成的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将该房出售给乙方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该房地产成交价10%】,并退回乙方已付全部费用。第二十条、其他约定:买卖双方知悉并同意,如本物业开发商没办房产证,买方需帮助卖方加急办房产证,费用由买方承担,加急办证日期必须在8.10前办妥,如办不妥则中止本合同,甲乙丙三方均不用负任何责任,卖方全额定金退还乙方【重要提示4;经纪方已明确向买卖双方解释现行限购限贷政策,买方应对其贷款能力,购买资格等承担完善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如合同约定因政策原因延迟交易的,延迟期内,任何一方不因依政策原因主张解除合同,否则按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承担】附件:付款方式银行按揭付款(商业贷款)3、买卖双方同意银行经审批出具同意贷款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配合完成本次交易的递件手续。 目前遇到的情况是中介委托的按揭公司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时,把房产的地址写错了一个字,导致同贷书9.30之前没下来(我自己提交的所有资料是齐全的),没办法过户,现同贷书出了之后业主以此为由要加价,或者取消交易,但取消交易业主只答应退定金,不愿意赔钱,协商不成。问题如下:1、按以上条款规定,因9.25未完成过户,业主以此加价或取消交易是否违约?如果违约,是应该申请仲裁还是直接起诉业主,两者有什么区别?2、在广州如果走司法程序,这个例子胜诉概率有多大?处理周期需要多久?胜诉后能否顺利执行相应赔付?法院是否支持合同约定总房价10%的违约金,还是只能按定金的双倍赔付?律师费及诉讼费由谁承担?3、我已经支付了一部分中介费、全额支付了按揭公司的按揭费,如果交易取消,中介费和按揭费能否要回?3、按揭公司是中介推荐的,我直接与按揭公司签订合同,同贷书是因为按揭公司提交资料出错导致推迟的(中介是这么回复我,但我没有证据),那么按揭公司或者中介是否存在违约?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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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RooRu

    发布于2013-10-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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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kangzhao21 丨Lv 4
    详细来现场咨询一下应该是涨价了,并且地铁一确定在南岭站了后期更可能会涨
    +1 2014-08-09 举报
  • 罗伟 经纪人
    可以的,也可以到公证处做个公证,婚后财产平分
    +1 2014-04-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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