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贷款办理
  • 担保责任

    我于2010年10月6日借给庞50万,由徐担保,约定期限为两个月(即到2010年12月6日)偿还,但没如期还款,又于2011年6月6日担保人徐又重新在原借款担保书上又续签了担保合同,但没约定担保期限,至今未还分文。本人原告于2013年1月5日诉讼至滕州市人民法院,今日开庭,但担保人徐的律师称诉讼时效已过,免除担保人的责任,请问担保时效现在有效吗? 北京市

    还款 担保 举报

    提问者:小小脸蛋

    发布于2013-10-1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zyd6502 丨Lv 5
    如果你要**,就要交租赁税。没有其他税的。
    +1 2014-10-17 举报
  • wbz1845 丨Lv 2
    就是说只有规定的那几个小区可以上那几个学校!
    +1 2014-09-04 举报
  • 熊妙琦 置业顾问
    简约一点的,现代一点的,不要搞的太豪华或者太沉重。
    +1 2014-08-2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