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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遗产分割

    家里有2套房子,均为2室2厅,爷爷和父亲已经过失,奶奶健在,房产证上有我,我父亲和爷爷奶奶4个人的名字,现在2个姑姑要求分割房产,不知道姑姑她们能要去多少房子,家里房子的装修都是父亲出的钱,爷爷过世所有的开销也都是父亲出的,家里以前所有的亲戚往来的开销也都是父亲出的,奶奶爷爷不出一分钱的,不知道房子会怎么分割啊

    房产继承 装修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爱拐了弯

    发布于2007-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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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罗小渣 丨Lv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现在懂了吗?
    +1 2007-07-09 举报
  • 潜龙在水 丨Lv 3
    仅就你2个姑姑要求分割房产,不知道姑姑她们能要去多少房子的回答,其他部分因你提供的条件不足分没办法细分,敬请谅解。2套房子的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所有人为:“我,我父亲和爷爷奶奶4个人的名字”,故为四个人共同共有该两套房子,现在你姑姑要分得你爷爷的遗产,应当是将该两套房分为四等分,其中一等分是你爷爷的遗产,如果你爷爷有遗嘱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你爷爷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他老人家的父母、配偶、子女。在这些人中只要没有人失去继承权就都有继承你爷爷遗产的权利。现在这样分:两套房的1/4份额除以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总数所得的商,就是每一个人应继承的数额。至于你姑姑应当得多少面积你自己算一下就OK了。
    +1 2007-07-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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