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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纠纷求好心人帮忙

    当初租房签完合同入住一个月和房主说过半年到期不租了让他退我押金,可现在半年快到了,人家让我交房租说是不能不租,合同写的是我在2013年10月10日止必须交清剩余半年的房租,如逾期没交他可以立即收回房子。还不退我剩余的房租和押金。那我是不可以理解为这是我还租他的房子的情况下需要按合同上写的履行,那我不租是不就可以不按合同上写的履行?他合同上也没写违约条款。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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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gz-yingtin

    发布于2013-10-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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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廖瑛 经纪人
    像这种情况按道理你是要按合同上的履行的,如果你继续租,可以跟业主沟通一个月一个月的付租金,如果不租,合同上没写违约款,你就只损失了押金
    +1 2013-10-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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