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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期物业合同已经过期又无续签的情况下如何认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事实以及相关事宜?

    前期物业合同已经过期又无续签的情况下如何认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事实以及相关事宜?前期物业合同已经过期两年多了,当时至今无续签。但物业仍在小区内不走,而且整天催缴物业费。还真把小区当是物业它自家的财产了,乱出租小区公用面积,乱收车辆费,设卡不让业主进小区等等。请问:1、这种情况下如何认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事实?性质是什么?无因管理吗?还是侵权?还是其它什么性质?相关法律都哪些?2、我有权拒绝再缴物业费吗?3、我能否针对过期之后所缴的物业费,进行追回?4、物业的相关侵权行为,我们要怎样进行维权?具体一点,都有哪些法律依据。麻烦专业法律人士回答。谢谢。如果答案满意,可以适当加分的。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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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liuyue0105

    发布于2013-09-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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