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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拿到房产证,还要补交房款吗?

    我是按揭买的商舖,2002年房子交了,房产证一直抵押在房管局,但今年开发商说要补交房产证面积大于合同面积的房款,3%以外的,这合理吗?如果我补交完按揭的款,能拿到房产证吗?还用补交房款吗?

    按揭贷款 抵押贷款 房屋管理局 购房 举报

    提问者:两限两不限

    发布于2007-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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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静水流深forever 丨Lv 3
    法律保护的是:超过合同面积3%时,买受人可以退房,开发商无权提出违约金;买受人不选择退房的,需要补交超出部份的房款。所以如果你想保留房子,就需补交超面积部份的房款。
    +11 2007-07-09 举报
  • 智慧de眼 丨Lv 3
    这是不合理的~~有规定在合同面积3%以内的 双方根据合同约定解决 超出合同面积3%的面积 责任完全由出卖人承担 产权归买受人,买受人不用再交超出的费用 ,这是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按揭还款完成 你当然应该拿到房产证 3%以外的绝对是不用交的 开发商这样做完全是错误的
    +11 2007-07-09 举报
  • 淡淡de伤痕 丨Lv 3
    问题因该出在开发商那,想多挣钱扩建了,现在因该交的是罚款或是滞纳金。如果你购买的赏铺实际面积也大于购买合同面积的话那因该交,不过他要把相关的手续补期,证明大于的面积你是付款的。 如果只是整个项目的大房产证面积比原合同面积多的话那这钱是不合理的应该谁的多谁出钱谁受益。否则他就是在搞不合理的摊派
    +1 2007-07-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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