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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把公积金取出,有什么办法
我现在的住房是父母一次性付款给我买的,装修也早搞好了,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由于我们单位的公积金比较高,我想把它取出,因为我担心28年后退休时,那些钱已经不值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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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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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雨木暮
丨Lv 3
你父亲同意过户到你的名字,再用一份够房合同你就可以取。也可以用装修来取。但也得过户到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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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雨思因
丨Lv 3
你好你想提取公积金,只要满足下列条件即可。住房公积金如何支取和使用? 一、购买、建造、大修自有住房时的支取。 《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职工按照《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明: 1、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建造自有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2、支取同居一处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同居一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按照前款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当在购房合同或协议生效、建造或者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之日起半年内,由本人及同居一处家庭成员分别支取。 按照本条规定支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后,职工应当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条例》和本《办法》所称同居一处家庭成员,是指配偶及具有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 二、其他情况下的支取。 《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职工按照《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明: 1、职工离休、退休的,提供合法有效的离休、退休证明; 2、职工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或者出境登记卡; 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区、县以上医院证明;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供合法死亡证明。 按照前款规定支取职式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由单位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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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寒风碎无梦
丨Lv 3
今后得公积金可能不会让你取出的。除了买房,凭正规的装修合同也可以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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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山上的肉球
丨Lv 3
楼上的第一点2条已经过时,房产证上一定要有你或你配偶的名字,才可以提取公积金。 没办法了,现在对提取审核的比较严,以前出现过的装修提取,现在也不容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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