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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9个回答
  • 周小夏 经纪人
    有问题就联系我,
    +1 2014-08-18 举报
  • 张廷雅 经纪人
    更多详情,欢迎来电咨询
    +1 2014-06-21 举报
  • 周国强 经纪人
    1、还未取得产权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如何处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这类房屋包括当事人用标准价购买的拥有部分产权的房改房以及当事人购买的但在离婚时还未能办理产权的各类房屋。
    +1 2014-03-02 举报
  • 彭正财 经纪人
    1、还未取得产权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如何处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这类房屋包括当事人用标准价购买的拥有部分产权的房改房以及当事人购买的但在离婚时还未能办理产权的各类房屋。
    +1 2014-03-02 举报
  • 彭正财 经纪人
    1、还未取得产权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如何处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这类房屋包括当事人用标准价购买的拥有部分产权的房改房以及当事人购买的但在离婚时还未能办理产权的各类房屋。
    +1 2014-02-20 举报
  • 李娇 经纪人
    、还未取得产权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如何处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这类房屋包括当事人用标准价购买的拥有部分产权的房改房以及当事人购买的但在离婚时还未能办理产权的各类房屋
    +1 2013-09-18 举报
  • cxw1930 丨Lv 1
    1、还未取得产权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如何处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这类房屋包括当事人用标准价购买的拥有部分产权的房改房以及当事人购买的但在离婚时还未能办理产权的各类房屋。
    +1 2013-09-17 举报
  • w810891857 丨Lv 1
    、还未取得产权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如何处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这类房屋包括当事人用标准价购买的拥有部分产权的房改房以及当事人购买的但在离婚时还未能办理产权的各类房屋。
    +1 2013-09-17 举报
  • 阙御林 经纪人
    1、还未取得产权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如何处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这类房屋包括当事人用标准价购买的拥有部分产权的房改房以及当事人购买的但在离婚时还未能办理产权的各类房屋。
    +1 2013-09-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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