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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普林斯特
丨Lv 0
楼上的不要误导楼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都是开发商代表广大业主跟物业企业签订的,当然代表广大业主不是没有根据的(依据购房合同里面的物业服务协议),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和收费率达到一定条件的话,物业合同到期,物业企业会主动找业主委员会续签的,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也可以找当地居委会,除非物业企业持续亏损,不得已不会主动撤离小区的,因为撤离小区要交接手续等很多资料。费时间、费人力、物力,总之费力不讨好的活。物业企业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持续亏损,按照条例规定,只要合同到期不续签,做好交接手续即可。至于手续要看由谁愿意来接管这些手续而已。 既然撤离小区,相应的水、电服务肯定也会停止,而且我敢说,楼主的小区的水电肯定没法直接去自来水公司或者供电公司购买,(这一般都是前期开发商建设交接遗留问题。不做解释),所以楼主只能通过交涉下当地居委会,看看他们是否能接管该小区(在没有新的物业企业入驻之前) 你所说的售出的水电,应该不可能作废,到目前为止,我所知道及了解的,只要你买了电了然后插入自己的电表,不管物业企业是否撤出,电表数已经记录到你的电表中,不存在更改的可能性了。至于水的数量,只要物业公司撤离的时候,将撤离时的水表数抄下来做好交接即可。 如果没有地方愿意接管手续,而物业公司面对亏损合同到期必须要撤离的时候,那才是你们业主最麻烦的时候,到时候找谁估计也不好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