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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男方首付房款一半,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女方要求房产证加名,合理吗?

    婚前男方首付房款一半,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女方要求房产证加名,这种要求合理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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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流口水的糖

    发布于2013-09-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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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9个回答
  • 李鑫 经纪人
    如果当时是以一个人的名义贷的款,那么在房贷没有还清之前是加不上名的,如果当时是两个人一起贷的款,房产证上必然是两个人的名字,如果房子当时是你一个人的名字,现在贷款又还清了,女方又是跟你一起还的款,为什么不加上呢,如果你不想加女方的名字,当时就不要让女方一起还款,替你还款了,还什么都得不到,换位思考,你觉得呢
    +1 2013-09-03 举报
  • wangwenying2013 丨Lv 1
    共同还款合理
    +1 2013-09-03 举报
  • 王立志 经纪人
    应该是合理
    +1 2013-09-02 举报
  • 马超 经纪人
    应该是合理
    +1 2013-09-02 举报
  • 李连富 经纪人
    可以的,应属于婚后共有财产
    +1 2013-09-02 举报
  • 刘振国 经纪人
    正常 不然凭什么别人帮你还贷啊
    +1 2013-09-01 举报
  • 刘藤 经纪人
    是合理的 可以加
    +1 2013-09-01 举报
  • 刘明明 经纪人
    我觉得是合理的。
    +1 2013-09-01 举报
  • 小君 经纪人
    应该是合理
    +1 2013-09-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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