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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租别人的房子,由于漏水导致的财产损失,该有谁来“买单”!!!

    我半年前和我朋友租了套房子,可是不知道漏雨 我的笔记本放那 因为下雨的关系导致坏了!开始我以为修理是小数目,并没去要求赔偿!但是一个月后 厂家电话我要换主板和显示器!我就去找中介要求房东给我一个合理答案!但是中介非但没给我任何答案!反而到现在房子快到期了,连房东本人都没见到面!给我们的号码不是停机的,就是没人接听!甚至把他自己的号码给,说是房东的!还说他全权代表房东,告诉我不能见面,并且没有任何的赔偿!但是合同上面写了"乙方在租房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这个是不是指在正常范围内的 比如说 被偷盗之类!(个人猜想)但是这次全部是因为房子的问题才导致事情的发生!! 我想问下各位懂法律的朋友 这样的情况下 能否获得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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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买买提明

    发布于201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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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xieminwu 丨Lv 0
    这个出租方不负责提供赔偿,只会修缮房屋。出租屋内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自负(假设:窗户没关,下雨了,雨入户,窗下电脑进水了,房东当然不赔)按照我们这里的惯例,房东提供了房子,橱,冰箱,热水器后,第一次交房后,验收,之后就是退房时验收,如有损坏,修理或赔偿。其他房东一概不管,如果有漏雨,可以通知房东修缮,有了损失都是自己的。
    +10 2010-09-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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