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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纠纷----急

    我朋友在3年前租了一间偏僻的门面,租期3年马上就要到期了,现在那里的市口已经不错了(以前不行),合同上说明到期后根据市场租价,我朋友有优先承租权。现在那里一排十几间门面房(大小一样)全都是一万元一年(涨价后),就只有一间是一万二一年的。现在我朋友的房东要他一万四千四一年,也就是说比最高的还贵2400元,说如果不付这么多的话你就搬走。请问这个房东有道理吗?我朋友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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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我不是钉子

    发布于2007-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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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一夜寒风碎无梦 丨Lv 3
    同意(让我想想)的观点/
    +10 2007-07-08 举报
  • 白雨木暮 丨Lv 3
    如果你搬走后他最终没有以一万四出租而是以市价租出去的话,你可以要求重新承租的.所以最好跟房东好好谈谈,告诉他如果一万四租不出去,最终按市价出租给别人的话,你会要求他赔偿损失.法律是支持的.
    +10 2007-07-08 举报
  • 冰山上的肉球 丨Lv 3
    虽然房东没有道理,但是你要打官司也不合算,好好说吧就说你再找人租也就是1.2万最多,租了3年了在你房子最难租的时候我来帮你,现在你房租涨价了,我还租你的,一样是做,做熟不做生.
    +1 2007-07-08 举报
  • 下一站维多利亚 丨Lv 3
    法律上的优先承租权是同等条件下的如果其他人同意一万四千四时,你朋友可以用一万四千四优先承租不能低于此价相反,没有人同意一万四千四时,房东应当降价.你朋友同样有优先承租权你朋友现在的租赁合同,对下一个新合同没有约束力。
    +1 2007-07-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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