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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房子在二楼,有一个露台,我的房子厨房窗户和可变空间对着露台,邻居入户花园和生活阳台对着露台?

    买房的时候售楼小姐说我们可以用那个露台,但是没有写进合同,最近快交房了,我去售楼部问露台该如何划分,售楼部说露台我无权使用,是划分给邻居的。那么我是否有权使用该露台呢?如果开发商在合同中明确把露台给邻居我是否能将他们一起起诉?(我不知道邻居合同里有没有明确,但售楼部查了以后说我不能使用) 北京市

    购房 阳台 开发商 门窗 举报

    提问者:yankunhan

    发布于2013-08-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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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谢绝谈判 丨Lv 0
    合同上没写明的话,起诉是没用的,白花起诉费。这样的案例太多了,开发商对销售人员的行为是不用负责的,销售方和开发商是两码事。现在他们惯用的计俩就是,销售方信誓旦旦的承诺,但是不写进合同。钱交完了,找开发商落实,开发商一脸茫然道:这是销售方个人行为,与我们无关,合同上白纸黑字的写着呢。
    +10 2013-08-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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