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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银行好像有为二手房交易的专用账户具体应怎样操作

    日前从电视上看到,二手房交易房款应交到北京银行的专用账户,而不是由中介拿着钱,具体怎样操作请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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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北京以北

    发布于200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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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静水流深forever 丨Lv 3
    在2007年4月15日起,凡是2007年4月15日后签名册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均应按规定划转达交易结算资金,在划转资金时客户要带办结单.经纪公司的转账支票,经纪公司开支取凭证,2007年4月15日之前已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可按原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二手房交易房款由银行监管,由客户或者说经纪公司将定金(房款.首付款)存入经纪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由银行进行监督管理直至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卖方取得办结单后,经纪公司开取转账支票和支取凭证后,银行才可以放款.流程是买卖双方到网上签署<北京市存量房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建委有固定版本)然后买方将监管资金存入各公司的指定监管账户中,(买方一定要保留好银行出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交存凭证).然后买卖双方到建委办理转移手续.要出示<房屋买卖合同><资金托管凭证>存款凭证原件.<北京市存量房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协议>.最后买卖双方根据建委规定时间内,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卖方领取办结单.最后监管银行依据买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建委的办结单,将监管资金划入卖方账户内.
    +1 2007-07-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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