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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婚前和母亲在售后公房上有名字,和父亲共买了套商品房有名字,妻子与父母在售后房有名字,婚后又买了套房

    与父亲的那套商品房原有组合贷款(公加商)我是主贷父亲是次贷,现该套房贷款已还清,婚后买的房是我和老婆两人的名字共同贷款用的是纯公积金贷款的,还未还清,现在如果想要在上海再买一套二手房是否可以买,还是已经限购了,如限购用什么方法可以做成能买房的,做成一套房我已经奢望了,只要能买房,能贷款,利率高点也无所谓了,还有这几套房都是限购之前,2011年之前买的,婚后买的房子是单位配套房2013年7月才刚可以上市交易。我和妻子都是上海人上海户籍的,父母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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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lanwang18964585128

    发布于20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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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汪洋 经纪人
    按照目前的政策解读,您已经限购了,您必须把您或者说您的老婆与父母共有的房子,把名字去掉一套,最好是售后公房的房子,面积小的,总价低 那套,这样的话税收比较少,比较划算!
    +1 2013-08-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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