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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产权属于父亲,但为女儿所购买(房贷全部由女儿供),现父亲再婚,如果与父亲签订协议是否有效

    经济适用房产权属于父亲,但为女儿所购买(房贷全部由女儿供),现父亲再婚,如果与父亲签订协议将房子所有权转给女儿所有,这样是否有效?如果无效,怎么办才好?避免后母来争房子。

    经济适用房 贷款 房子 产权 举报

    提问者:梵高2013

    发布于201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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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9个回答
  • 任凤蓉 经纪人
    最好是过户或者法律公正,有时候私人签署的协议是无效的。
    +1 2014-01-26 举报
  • 胡君毅 经纪人
    最好是过户或者法律公正,有时候私人签署的协议是无效的。
    +1 2013-08-05 举报
  • 齐向国 经纪人
    最好是过户或者法律公正,有时私人签署的协议是无效的
    +1 2013-08-01 举报
  • wn69806331 丨Lv 1
    最好是过户或者法律公正,私人签署的协议是无效的。
    +1 2013-08-01 举报
  • q314632676 丨Lv 1
    第一:做公证! 第二:房子满五年之后过户到女儿名下!正常的过户手续!
    +1 2013-07-29 举报
  • 异国小鱼儿 丨Lv 3
    最好是过户或者法律公正,有时候私人签署的协议是无效的
    +1 2013-07-29 举报
  • 向卫 经纪人
    去公证处做公证!
    +1 2013-07-28 举报
  • 陈翠平 置业顾问
    走公正,私下签署的协议是无效的
    +1 2013-07-25 举报
  • 朱朋华 经纪人
    最好是过户或者法律公正,有时候私人签署的协议是无效的。
    +1 2013-07-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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