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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 承租人提前搬走但要求退还剩余租金,如何处理?

    咨询大家个法律问题啊。如果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签约一年,如果承租人在合约到期前3个月前就要搬走并且要求退还剩余三个月的租金。 那么以下哪种方案正确。1:出租人退还3个月出租费给承租人,承租人另交一个月出租费给出租人当违约金。 2:出租人目前不退还租赁费,但在剩余三个月时间内将房屋转租给另一人,将此三个月内从另一承租人收取到的房租(无论多少)退还给第一出租人,三个月包括房屋招租时间。 哪种方案正确的? 北京市

    违约金 转租 租房 租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qazxswedcqas

    发布于2013-08-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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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张磊鑫 丨Lv 4
    加上你父母的名字后,自己还要去名,这样才是首套
    +1 2015-01-02 举报
  • 思源头牌 丨Lv 5
    枫叶卡不是加拿大国籍加拿大护照一定是加拿大国籍
    +1 2014-12-16 举报
  • 莫振辉 经纪人
    房子是一张笑脸的形状,要没水印的。
    +1 2014-09-04 举报
  • 吕传鹏 经纪人
    人都有特殊情况,这个是很难避免的。如果不想租了,需要提前1个月给房东打招呼,房主好的话会退给你 ,一般的按第一种方案 押金不退 也就是一个月的房租!签合同的时候这些首先要写明确,房主这边用房提前一个月通知租客这边!
    +1 2013-08-09 举报
  • 焦正涛 经纪人
    看你合同怎么约定
    +1 2013-08-09 举报
  • 李根 经纪人
    如果不想租了,需要提前1个月给房东打招呼,否则视为违约。
    +1 2013-08-09 举报
  • wap7540605488 丨Lv 1
    我也想知道,求解
    +1 2018-12-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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