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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房屋租赁期内,双方协商涨价,算不算违约?

    我是房东,2010年与人签约出租我名下一套房产,租约是3年,当时约定的是1500元/月,2011年我提出不再续租,或是涨房租(在合同中规定,出租方和承租方可以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与承租方商议后双方同意每月涨100元。但同合没有重新签订。现在承租方搬走,恶意拖欠15个月物业费。她的理由是我当初涨房租违约了,要以每月涨的100元房租充抵物业费。请问,这个事件中到底是谁违约?承租方的做法是否合理,我可以告她吗? 北京市

    房价 物业费 物业 续租 举报

    提问者:龙行天下传奇

    发布于2013-08-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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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田东宁 经纪人
    百度查询一下
    +1 2014-07-07 举报
  • 牟秋明 置业顾问
    前者是你违约,毕竟有合同精神,但他拖欠的管理费是他的不对,你有权利没收他的押金
    +1 2014-03-10 举报
  • 李书铭 经纪人
    前者是你违约,毕竟有合同精神,但他拖欠的管理费是他的不对,你有权利没收他的押金
    +1 2014-03-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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