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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助:关于房产证的问题!!急!!!

    我于去年8月结婚.新房是按揭买的,首付7万由丈夫婚前他父母帮助出资,以他个人名义贷款8.5万,婚后由我们共同还贷.一直也没办理房产证,今天小区贴告示说可以办理房产证了,我想知道,如果房产证上写我丈夫的名字,假如有一天我们离婚了,房子是不是全归他,我一点房产权都没有?如果有,我将得到多少?怎么分配?我是不是应该写上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如果我坚持要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他一定不会同意的.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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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json08

    发布于200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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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daitu 丨Lv 3
    房产证是你们在领完结婚证后才办理的.所以这套房本身是你们共同财产写不两个人的名字都一样.但首付是他父母出的,如只是赠予他一个人的,凭收据可证明是你丈夫的婚前财产.用你们共同的财产来还贷部分,装修费,买家电是属于婚内共同财产.
    +1 2007-07-05 举报
  • 欧逸小罗 丨Lv 3
    首先.你丈夫的首付是属于他的.但因为是你们共同还贷.而且在婚姻存续期.所以后面的部分是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如果有一天你们离婚了.房子不是全归他的.因为婚后他用你们共同的财产来还贷.你得到的是除了首付之外的部分.(除非他拿出这套房产的首付是他父母出的.而且做过公证.说这部分钱款只是光赠于他一个人的.)但最主要的是这套房产的房产证是你们在领完结婚证后才办理的房产证.所以应该说这套房是你们共同财产.你什么也不用说.这套房产应该是你们共有的.
    +1 2007-07-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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