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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和我男朋友还没结婚,然后准备买房,他们家出首付,然后房产证做两人名字,我的放前面,要用我的名字贷

    要用我的名字贷款,然后他们家要求要开首付款公证,这对我有什么伤害?听了我心里就特别难受。以后还贷是不是要还? 北京市

    购房 还款 贷款 房产 举报

    提问者:广州木棉

    发布于2013-08-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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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孔扬 置业顾问
    个人觉得这种情况站在男方家人的角度想无可厚非,别太敏感就好
    +1 2015-11-22 举报
  • 斯雷德 丨Lv 4
    你俩人毕竟没有结婚,从法律上讲,你们并不是夫妻,所以一个并不是你老公的人为房子支付了首贷,人家家人要求做公证,就是防止万一你们成为不了夫妻时,从法律上保护人家的权益。你换位思考一下是不是这个理。如果,今后你来还贷款,出了问题当然是找你,但是如果那时你们是夫妻了,债务是夫妻共同承担的。所以,你要考虑好,是先买房还是先取得法律上认可的夫妻(领证)。
    +1 2013-08-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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