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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集体土地谁有权征收?

    我村股份合作小组收到征地通知,却没有署名。不是国家,不是当地政府征收土地,而是街道办征收。不是说了要保障农民的利益吗?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利益的?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有些人家分够了土地,有些人家没分够。没分够的,可能村里还欠着他40平米;现在征地批文说:小于80平米的房子,不准报建;户与户之间的宅基地不允许相互调剂使用,也就是说,有两户人家每户40平米,不准报建,不准调剂,只能按它给的价格卖给它。现在我村地价市场价格超过1万元,打着“征地”旗号的开发商只给4000元一平米,请问,这有什么依据啊?感觉农民很无力啊。求解释,求法律依据~ 北京市

    集体土地 土地征收 开发商 宅基地 举报

    提问者:sunmooner

    发布于2013-08-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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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联信联通信号 丨Lv 4
    你好,这位朋友,我国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严禁未批先占、以租代征、批甲占乙、批少占多,对不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实施征收的均涉嫌违法,你所述情况需要到律师到你当地进行调查核实:第一,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经营损失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第三,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第四,我们专业代理全国征地拆迁案件,如需委托律师代理,可以来电或者见面详询。
    +1 2013-08-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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