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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用房产证作抵押在个人手里借款,没有还上,现在对方通过法院要强制执行我唯一的房产,我没有其他财产。

    我该怎么办?钱是要还的,只能是分期还 北京市

    抵押贷款 房产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探索综合

    发布于2013-08-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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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黑眼影沉沉 丨Lv 3
    首先你要明确你抵押到个人手里的房产是否到房管局办理正式的抵押手续。如果办理了抵押手续,那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第三条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第四条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其房屋品质、地段可以不同于被执行人原住房,面积参照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属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确定。第五条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应当计收租金。租金标准由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参照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当地无同类房屋租金标准可以参照的,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确定。已经产生的租金,可以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第六条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法院不应强制迁出。因此,从法律来看,相关的程序较多,比较麻烦,建议你与贷款人协商,让法院帮助你,实现分期愿望。
    +11 2013-08-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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