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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使用权房屋遗嘱、儿女不到场的咨询。

    再婚老伴共同生活了23年,不久刚过世,生前留有一共同居住的使用权房屋,老伴活着的时候立下一份我和他以及所有子女共同签字的遗嘱——他死后这所房屋归我所有并处理。现在我年龄也大了,想把房子卖了到养老院,我想问,如果我卖房子,老伴的子女不到场怎么办?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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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伊丽莎白0730

    发布于2013-08-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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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sxlaxey 丨Lv 0
    老伴活着的时候立下一份我和他以及所有子女共同签字的遗嘱.说明该遗嘱属于真实的,属于有效遗嘱;如果你想卖房字,需要先办理公证后再办过户登记,把房权证过户到你自己的名下,然后你自己随意卖就可以了,与他人无关!
    +1 2013-08-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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