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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母亲留下的房产过户、办证、继承问题

    在母亲名下有一套房产(即以母亲名字购买的),但还未办房产证;该母亲有两个女儿,母亲已2009年去世,之后二女儿居住此房,大女儿在外地。现二女儿欲卖该房,需补办房产证。想请教的问题是:1.其大女儿愿意放弃继承权,同意将房产更名为其妹妹,以方便卖房,因不在同一地方,这个姐姐需要办什么手续?2.补办该房产证一定要更名吗?可否还用原名(母亲名)补办房证,再卖房? 北京市

    房产继承 卖房 房产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dzz8338223

    发布于2013-08-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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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杨樱桃 经纪人
    百度一下 你就知道了
    +1 2014-07-31 举报
  • chu0011 丨Lv 2
    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遗产由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你爹要是不在了,你母亲爹妈也不在了,那么就是你们姐俩平均分配继承这房子。(这是在死者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情况),你们需要办起你爹妈死亡证明婚姻证明,他们各自父母的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完后你们姐俩一起到该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协议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让你姐姐写下放弃继承由你一人继承协议。完后拿着在这份协议和上面说的材料证件,以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房产材料,去办理该房产房产证。也可以把手续办理齐全后,不办理房产证,直接卖掉,办理买家名字的房产证。但是~~这房子你是继承来的,卖掉的话需要承担全额房价20%的个人所得税。
    +1 2013-08-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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