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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权纠纷-如何两全其美

    我母亲为我结婚前买了一套商品房但在房屋登记的时候把她写成了共有人(当时我没有意识到有什么问题),现在我和女朋友要供房了(还没领结婚证),但因我的收入少(仅可以用来供房她的收入要拿出来我们共用),她就不愿意了她认为房子是我们一起供但产权证上没有她的名字,现在要么我和我母亲供,要么改成她的名字。我如何做才能做到两全其美?

    房屋登记 商品房 房产纠纷 房屋 举报

    提问者:轻舞灰羊

    发布于200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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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就是爱上猪999 丨Lv 4
    不行的话在加一个共有人.把你女朋友的名字也加进去.或者说和你母亲说一下.把她的部分赠送给你.这样房产证上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而且之套房产在你婚前的部分还是归你所有的.只有婚后你和你女朋友供的部分才算你婚内的共同财产.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你一个人的名字.
    +1 2007-07-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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