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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关房屋产权的问题

    如果对婚前取得的由父母出资购买将其赠与的房产,有特别约定,由其子与其父母签订赠与协议并有律师做见证人,书面规定了如果其子因病去世或意外身亡,或不去履行赡养义务,将取消赠与,并规定其子没有擅自处置及出卖的权利。如果其子发生意外或因病去世,该协议是否受到国家法律承认及保护,房产产权是否还将属于赠与方(其父母)?如果该赠与的房产,在婚后办理房产证,上述问题是否有不同的答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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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空想泡泡

    发布于2013-08-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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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文姐姐11 丨Lv 3
    你把赠与、遗嘱继承的概念混淆了,现在你的房产是你父母出资刚买的,产权人是谁?如果产权人是你,你可以立遗嘱你意外死亡房产给父母,遗嘱也可以下一代给上一代立的,所谓赠与是你在世时直接处理房产的行为,无论你在婚前、婚后办理房产证,购买前没有开具结婚证都是婚前财产,配偶是没有房屋产权的,不要再谈什么赠与了,我建议你立遗嘱给父母,如果你有三长二短房屋产权归你父母,不要以律师作为见证人,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手续。
    +1 2013-08-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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