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婚后共同出资购置房产,现已协议离婚,房产归我,但因银行贷款未还完,银行不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我们双方已达成补偿协议,由我补偿妻子房款,但现在产权变更无法办理,我未支付补偿款,现在女方以我不支付补偿款为由诉讼至法院,请问我该怎么办? 北京市

    房屋登记 购房 贷款 房产 举报

    提问者:闲庭月下人

    发布于2013-08-0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曾燕 置业顾问
    结婚规划局复活免费互粉蜜蜂结婚
    +1 2015-01-01 举报
  • 丁丁ing 丨Lv 3
    我的看法,你应一次性补偿妻子的房款。具体数额是:妻子自己出资加上你与妻子共同还贷数额中,属于妻子的部分。以后你自己还贷。说得简单一点就是权当是你自己购房,妻子借款与你,你现在归还妻子的款。
    +1 2013-08-09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