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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我有一套房子,还没出房产证,现在想通过发展商合同转名的方式卖给别人.由于没出房产证,买家不能贷款,只能一次性付款.现有买家想买我的房子,我实收33万,但他只能先付20万给我,余下的13万要等一个半月后才能给我.由于发展商说这套房子要赶着交资料办房产证了,如果我现在不卖的话,等房产证办好了,就要打好几万的税了.那么我跟买家如何写协议(欠条)才能保障自己确保拿到那13万?要公证还是律师见证?盼回复!

    购房 贷款 房屋 房产 举报

    提问者:脆饼干

    发布于200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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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我是小达 丨Lv 4
    你好! 严格说,根据我国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没有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是不得转让的。房屋所有权证未办,不可能完成转让。 但是,就合法取得的房产权益以及即将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的处分进行约定,并约定按国家规定在房屋所有权证办下来后进行过户登记,这样的合同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可以签合同付定金,合同可以公证。
    +1 2007-07-03 举报
  • 房教授 丨Lv 4
    放心的就做公正写借款欠条,不放心要求买方提供抵押物,例如抵押一套房给你,还款后取消房屋的抵押。
    +1 2007-07-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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