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租房给人,租客给了三个月房租,租客住了一个月我不想租给他了,我可以退钱给他让他走吗,没有签合同$https://m.fang.com/ask/ask_612561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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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imc2008
丨Lv 0
如果没有签租赁合同,那就是不定期的租赁,双方都有解除权,但得给对方一个合理的准备期。参考合同法232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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