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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婚前买房,非常着急,需要知道的人回答。

    我弟弟因为面临结婚要买房,打算贷款买房,首付都是我们家拿,房产证打算写弟弟的名字。如果两人结婚后,在房贷没有还完之前,能加上弟媳妇的名字吗?还有几个问题:1、房产证能写父母的名字吗,问题是父母年纪大,估计贷款很难。2、若结婚后,两人是在过不下去又离婚,而此时房贷没有还完,房产证上已经加上了弟媳的名字,房产如何分割?注明:本人是来问问题的,拒绝广告,还有无故喷人者,谁都期盼婚姻可以到最后,但事情得考虑周全,若是想骂楼主和家人自私的趁早滚蛋。需要靠谱回答,多谢。 北京市

    购房 贷款 房产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水至清则干净

    发布于2013-08-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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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张哲 置业顾问
    对方的孤独感奋斗奋斗的奋斗奋斗
    +1 2014-12-28 举报
  • 孙宇星 经纪人
    这个很简单,看你的弟媳聪明不了,只要她有还贷证据,不管房本上有没有他的名字,到时候饭房子的时候都会有她的一份!
    +1 2013-08-12 举报
  • 热血传奇魔剑 丨Lv 4
    正常情况下,婚后(办理了结婚证)买房,房产证应该写两个人的名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办理了结婚证)买房,首付由一方出资的,房产证写一方的名字,属于一方的财产。 婚前买房,房产证只能写一方的名字,房屋属于一方财产。 无论婚前婚后买房,有协议的,执行协议约定。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 2013-08-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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