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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 房屋 过户转让协议 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屋所有权证中的所有权人是甲,但现在甲已去世。甲的法定继承人有妻子和三个女儿。卖方坚持不办理过户,使用原有房产证,只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签订时所有继承人都有签字。请问一下,这份协议,没有盖任何政府公证公章的转让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后买方如果遇到拆迁或者想转卖,是否能得到应有的赔偿,根据这份协议是否能认定买方对房子有所有权 北京市

    房产纠纷 房屋转让 房屋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飞流光

    发布于2013-08-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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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李薇 经纪人
    谢谢这只是一种例子感觉类似的就好。
    +1 2014-12-31 举报
  • 徐平平1 丨Lv 6
    你好,这个房子五证不全,是改造房。
    +1 2014-09-22 举报
  • 张哲 置业顾问
    昆山装潢支持一下雅信装饰公司,这家装修公司好。
    +1 2014-09-13 举报
  • 烤糊的APPLE 丨Lv 4
    这种协议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但是房屋所有权你并没有取得,也就是说,这个房屋的物权并不是你的,由此产生的拆迁补偿都不是由你来领取,是由卖方那些法定继承人来领取的。至于你想转卖,可以转让,同样地,下一名买家都是没有所有权。你们的协议是有效力,但是这个不是物权的效力,而是债权的效力。当然,你可以依据这一份协议要求对方过户到你的名下,如果不过户你也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你的房款。所以,结论为:房屋所有权不在你这里。
    +1 2013-08-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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