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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纠纷:她是否应该赔偿我?

    我有一房出租给一女,不到一年她提出提前退租.我同意了,但在收房时因未交清当月电话费,所以暂时压了她500元钱,答应在她交清电话费后返还给她,当时我对屋内设施未做仔细检查,觉得不会有太大问题.可后来我发现,我的电视柜被撬坏了,锁也没了,排风扇也坏了,还有我存放在厨房的一些锅碗等用具她也给我仍了.我非常生气,要求她赔偿300元,从押金500元当中扣除.她不同意.还到法院对我起诉,要求返还她500元.

    电视 房产纠纷 租房 房屋 举报

    提问者:小城堡

    发布于200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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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小林无天 丨Lv 4
    一定要应诉否则等于败诉短信请保存好,作为证据
    +10 2007-07-03 举报
  • 木美林 丨Lv 8
    你们当时如果有租房合同,合同上写明但是屋内的设施,而且完好无损,那你大可放心,但是如果你没写明,那我觉得你们还是最好自己协调!
    +1 2007-07-03 举报
  • 还我平静的生活 丨Lv 3
    一、你说的情况,的确令人很窝火。但是从诉讼的角度来讲,对你很不利。因为你说:“当时我对屋内设施未做仔细检查,觉得不会有太大问题.”严格地说:证明你在和她办理退房时,没有进行认真的验收,尽管你“在租房协议中写明:乙方(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屋内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但你没验收出来她有损坏的客观证据。现在你以“可后来我发现,我的电视柜被撬坏了,锁也没了,排风扇也坏了,还有我存放在厨房的一些锅碗等用具她也给我仍了.”进行抗辩,而对方以交房给你时,房内的一切都完好如初来否认你的抗辩。那么,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恐怕法官很支持你的观点。二、我是否要应诉,还是不理她?直接扣她的钱? 建议还是应当积极主动地去应诉,争取在庭审过程中,在法官的主持下调解为好,能减少多少损失就减少损失总比法院判决完全支持对方的请求要好此。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10 2007-07-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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