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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家的房子怎么收回?

    我家房子出租给别人10来年了,没签任何合同,租得也不贵,100元一个月。现在房子要撤迁了,我们要收回房子,但是房客要找我们拿安置费,才愿搬。

    租房 房子 举报

    提问者:喜欢浪淘沙

    发布于200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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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踮起小脚 丨Lv 3
    最重要的是你有没有房产证,能证明这房子是你的就行,剩下的交给警察吧,调解也可以,安置那是房产公司的事情或者地区的事情,不应该赖在你家身上
    +1 2007-07-03 举报
  • 宁波老女人 丨Lv 3
    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可以告私闯民宅、侵占财产等罪名,如此无赖,用法律手段惩罚他,保护自身权益。
    +10 2007-07-03 举报
  • 跑跑大王 丨Lv 2
    很小的问题,打110,5分钟他们就搬出去了!你还可以顺便告他们私占他人财产
    +1 2007-07-03 举报
  • 麻坛大班 丨Lv 3
    肯定不合理不行的话,打110吧
    +1 2007-07-03 举报
  • 我是小达 丨Lv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现在你们没有签订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就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对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方有随时解除权。你可以用书面通知的方式行使法定解除权。而且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只要你们解除的通知送达到对方当事人,解除权就发生法律效力。当然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解除权。这样你们就可以收回房屋了。至于房客要找你们拿安置费,才愿搬。那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1 2007-07-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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