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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门面房屋转让

    我2008年3月20日刚刚转让了一家门面房。我刚刚经营还不到一个月现在接到通知、让我在2008年5月10日搬除。房主是当地的村委会。我签的转让协议是经过村委会的。但是没有他们的盖章。上面只有我和转让给我的人和我的签字。不过我签的转让协议是他们村委会的纸张。我想问一下向我这种情况。是否受法律保护。他们是不是有欺骗、或者欺诈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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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黑月雁

    发布于200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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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乐乐瞳瞳 丨Lv 3
    转让协议是他们村委会的纸张,不能证明是经过村委会同意的,因此,您要设法找出当时该转让协议是经该村委会同意的证据,并将该证据予以固定。否则,没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转租是经村委会同意,那么,对村委会是不发生法律效力,村委会就有权解除原租赁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0 2007-07-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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