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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乙买甲一套房屋 已经支付 双方约定 余款

    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 1/3 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后甲反悔,要求 解除合同,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 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 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答案上说C是对的,但是D呢?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可以行使合同的法定解除权呢?另外有没有大神来讲解一下合同的法定解除权,多谢! 北京市

    房产纠纷 房屋 过户 举报

    提问者:花间酒同志

    发布于2013-08-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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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newhouseapp73587639 丨Lv 3
    公正可以,把房子公证道您明下就可以
    +1 2014-11-02 举报
  • 吴靖 经纪人
    不太确定看开发商设不设置另外电梯,到处都有这种情况
    +1 2014-04-16 举报
  • 神马和浮云的故事 丨Lv 0
    说说我的理解,D项,只是赔偿损失,应是指违约金,但由于乙已经支付1/3价款,还要返还价款。所以C才是正确的。合同已经在履行,没有正当理由,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应继续履行,法律要保护无过错方,不是你说想解除就解除的,除非遇到不可抵抗风险,如房子倒塌的,标的物都没了,当然无法继续履行下去啦。
    +1 2013-08-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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