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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方夫妻房产过户给我的问题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是一对夫妻的共有财产。在过户的时候,中介填表时在购房契约的开头填老公的名字,房产评估时又用老婆的名字,申请书上房产证也只写了其中一个号码。我问中介中介说没关系。整个过户流程对方夫妻都配合签字,从公正到上税,都通过了。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更郁闷的是我问房产中心的工作人员,也是说法不一,有的说没事,有的说中介没有填完整。我勒个去,这能开玩笑的? 会不会出什么篓子?只要过户到我名下以后就万事大吉了吗? 请专业人士解答一下。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购房 二手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shanxj

    发布于2013-08-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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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李海英 经纪人
    夫妻的婚后房子,不管所有权是谁,另一方都是事实共有人,属于共有财产,不管买卖租赁等都需要双方同意,也就是说享有的权利是平等一致的~但在购房契约签订、评估时等程序中最好用同一个名字,避免出现麻烦~
    +1 2014-07-07 举报
  • qq907825731 丨Lv 1
    上海的房子是已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加名子去名子都可以,理论上来说没怎么问题!
    +1 2013-08-13 举报
  • 安鸿在线 丨Lv 2
    夫妻的婚后房子,不管所有权是谁,另一方都是事实共有人,属于共有财产,不管买卖租赁等都需要双方同意,也就是说享有的权利是平等一致的~但在购房契约签订、评估时等程序中最好用同一个名字,避免出现麻烦~
    +1 2013-08-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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