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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如果政府在最近三年内都不进行拆迁,是不是也不能进行装修。

    有没有一个期限规定公告发出后进行拆迁,在规定期限内如果不拆迁,再进行拆迁必须重新做出公告。 北京市

    房屋征收 房屋 装修 拆迁 举报

    提问者:shengyin8

    发布于2013-08-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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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护国二法师 丨Lv 3
    第一,根据现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征收的法律效力,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即同时收回。第二,根据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政府在征收决定公告后补偿不到位,被征收人有权拒绝搬迁。第三,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应当附具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补偿标准以房屋征收决定作出的评估时点计算房屋市场价值。第四,如果被征收人认为房屋征收决定作出违法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第五,房屋征收决定未被确认无效撤销前,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原产权人在依法搬迁前对房屋只具有一定的占有使用权。但相关增值行为不具备享有征收补偿的效力。
    +14 2013-08-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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