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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质量有问题导致无法装修入住,故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现收到对方的律师函,我应如何应对?希望得到帮助

    1、本人2011年01月购买一毛坯商品房,并于2011年02月办理了收楼手续。那时房子达不到收楼标准(多处漏水、开裂、无安装水电等),也要我们收楼且不收楼也要交纳滞纳金),并预交了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用(3月、4月、5月),后发现仍有漏水情况不宜装修,多次反映无果,就拒交物业管理费。一直到2012年12月份在我多次强烈要求下才处理好问题。我愿意从2013年1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费。现3月份收到物业公司的律师函,要求我交纳从2011年6月至今的费用及滞纳金。我应该怎么处理?2、我能否让其补偿两年无法入住的损失?3、我至今未拿到房屋房产证,原承诺半年,后以要与其他房屋一起办为由,一直未拿到,我可以怎么做维护我的权利?希望专业人事提供帮助,万分感谢! 北京市

    物业 房屋 安装 房屋质量 举报

    提问者:灰太狼他爹

    发布于2013-08-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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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不在回忆 丨Lv 3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案情的对象和责任第一、物业费是你签订物业合同,或者前期物业合同后,在对方对小区进行管理工作后,你必须履行的缴款义务。如果你不交纳物业费,是属于违约,对方催讨无果,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的。 对方物业管理态度不好或者其他的,你可以投诉或找业委会反应,也可以建议在合同期满重新选择物业管理公司,这些是你的权利。但拒交绝对是违约,而且最后会负法律责任 第二、房子质量问题等,其实是开发商违约,你可以起诉开发商,包括质量问题和房产证问题,这个和物业没有法律关系 虽然物业和开发商会有些关联,但在法律上是没有的
    +11 2013-08-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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