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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房屋产权问题

    老房子为爷爷在单位时分的房子,后房改补齐差价变为个人所有,房产证为爷爷名字,爷爷奶奶共育有4男1女,实际为其中一名孙子一家居住,现在房屋已拆迁,拆迁协议所属签名也为爷爷,分得房屋2套,需要补齐所需差价,由此孙子一家出资补齐差价,现在,由于当初爷爷奶奶和孙子一家口头约定此房产由孙子继承。目前,爷爷健在、奶奶由于偏瘫卧病在床,也不能保证其是否清醒,爷爷奶奶共育有4男1女,此时所拆迁房屋也快交房,请问:1、在目前阶段或后期该孙子想将此房产继承至名下该如何操作?2、目前安置房临近交房阶段,由孙子一家出资拿房的话是否需要相应的公证证明出资状况,保证一定份额?3、如协议书与以往房产证均注明为爷爷所有,是否只要与爷爷进行相关过户手续即可? 北京市

    房产继承 房屋 安置房 举报

    提问者:蓝粉之约

    发布于2013-08-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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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皮雅莉 经纪人
    完全是影响到您的住所品质了,找物业协商吧
    +1 2014-12-23 举报
  • 杨传进 置业顾问
    可以贷五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
    +1 2014-11-08 举报
  • 凝缘儿 丨Lv 4
    不是,是清政府无能。钱都给慈禧用在祝寿上了
    +1 2014-11-08 举报
  • 秋雨奇迹 丨Lv 4
    写遗嘱就可以了! 奶奶按手印 神志不清 最好找证明人! 和谁出资无关 那是自愿的!
    +1 2013-08-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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