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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屋遗赠!(急呀)

    我老公的妈妈03年去世的,后他爸爸04年11月又办理结婚登记,05年5月份他爸爸把家里的那套房屋(户主就是我老公的爸爸)遗赠给了我老公并到公证处去进行了遗赠公正手续,而我和我老公是05年11份结婚的,因为我们长期在外工作另外,房产证、遗赠手续等全在他爸爸那放着,担心他爸爸又把那份遗赠给撤销了;或是改变了房屋继承或遗赠人?(不是他爸爸是否有这些权利了?)另外他爸爸如果再拿着那房产证去抵押贷款不知是否也有此权利?另,他以上的这些行为都是在我老公不知情的情况下所为,那有可不可以呢?

    抵押贷款 贷款 户主 房屋 举报

    提问者:老老学究

    发布于2007-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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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happy4meatball 丨Lv 4
    办理公证后,只要是产权证没有更名,产权人就没有变化,仍然享有产权人的一切权力,产权人有权力变更继承人,只要是他本人愿意。建议尽快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1 2007-07-02 举报
  • 在水e人 丨Lv 3
    产权人尽管只写了你公公的名字,你婆婆也有一半的房产,这一半中有你老公的50%份额可继承,也就是说你公公有3/4产权,你老公1/4。你公公拿房产证办抵押贷款需产权共有人(你老公)一致同意。房产别的处分属于你公公的份额他有权决定。继承也要公证后办继承过户。
    +1 2007-07-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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