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相关搜索推荐

共5个回答
  • 刘晓轩 丨Lv 4
    死追不放,每天电话催要。直到给你为止!哈哈
    +1 2014-12-27 举报
  • 80后大叔 丨Lv 5
    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是不需要交税的
    +1 2014-11-28 举报
  • 找好房子的忙人 丨Lv 4
    到房管局吧
    +1 2014-09-12 举报
  • f898 丨Lv 4
    万科朗润园一楼有公建,数量不多
    +1 2014-09-01 举报
  • fuminj 丨Lv 0
    内容为:兹有我单位***,身份证号码:*******,为无房户,特此证明。有此单位盖章。然后到上一级政府部门(街道等)盖章,或者直接到房管局盖章,即可。另:是否需要其他部门盖章,房管局会给讲的。
    +1 2013-08-14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