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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2007年10月买的房,2009年10月31号交房,约定180工作日办理好产权登记,一直到2012年12月10才办下来

    2013年3月去问才说办好了,期间多次询问开发商也打市长热线投诉,2011年10月发展商曾出具过一份房产证正办理的证明,应该可以认定出现诉讼时效中断,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想起诉这个垃圾地产商,但是合同上面没有约定经济赔偿,好像司法解释里面有说,合同里面没有约定赔偿的,可以按逾期全额房款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赔付的(房子是按揭的),呵呵,也有说经济赔偿只是会赔一些交通费、误工费什么的实际赔偿不了多少,请各位专业人士指正,谢谢 北京市

    产权登记 购房 房产纠纷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jessiememory

    发布于2013-08-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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