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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情侣间房产纠纷

    你好,请问我于2011年以贷款的方式购买一套房产,合同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2012年女友又在邻县以贷款方式购买一套房产,我出资6万元用于首付,合同上只有她一个人的名字。今年因家庭原因造成分手。请问:1、我能要求女方偿还6万元房款吗?(6万元有转账凭证);2、如果女方无力偿还,我能将房产转让到我的名下吗?(本人已有贷款)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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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丁丁ing

    发布于2013-08-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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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shihenongtian 丨Lv 3
    你好,对你的问题提供参考如下:1、你为女友购房支付的首付款应为借款,你可与女友协商并双方书面约定她还款的具体时间;若女友不配合,你可持转账凭证向法院起诉确定你的债权并要求女方返还。2、若女方无力偿还,你不能直接将房产转到你的名字,应通过房产交易所按产权交易过户,双方须签订房屋购买合同,约定付款方式等细节条款。3、新购房子的贷款须以你的名义重新向银行办理贷款申请,不能将女方的贷款转给你。
    +1 2013-08-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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