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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买卖交易问题

    我公司特推出一项诱人的活动,具体内容是凡在本公司工作期限年满10年的老员工(经理级以上)享有公司房产(待建设中)分房的权利,只要交纳50%的房款就可以拥有这套房,也就是说原本属于1万1平方的房子现在只要5000元就可以买到。但必须在购房起用上十年之后才可以享有该特权,其本人必须要在公司工作10年以上,前前后后加起来就是说要20年的时间,购房前是10年,购房后也是10年,这十年当中必须要在公司里面上班才享有福利,不然就以个人80%的房款抵押出售;但由于本人工作期限未满10年,所有我想以同公司同事的名义来注册新房,名义是用我同事的,但是房款都是由我一个人出资,如果是这样你认为我有没有风险呢?即使是有,那我的风险有多大,是什么样的风险呢?请你详细讲明!

    地产 抵押贷款 购房 新房 举报

    提问者:偶单身

    发布于2007-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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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只爱陌生人的诱惑 丨Lv 3
    你的风险太大了,房产证是房子的唯一合法证明,你用她的名字办,就是她的房子了,无论你用什么方法都弥补不了房产证是她的名字这个失误的。等于是你花钱给别人买了套房子。即使写有同事名字的房产证你拿着,人家可以去办个挂失,花很少的钱就又办一个新的,你还是钱房两失,望慎重考虑。满意了请采纳我的答案
    +10 2007-07-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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