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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房产继承方面的事情:

    多年以前,A买了她大哥的房子(按市场价格),但是她大哥把房子的名改成了A的父亲的名,可能是想让A和父母同住这个房子,A没有跟她大哥计较,默认了。 然而,多年后,A的父母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房子的名还是A的父亲的名,我想请问这种情况如何把房子名改成A的名? 因为房子本身就是A买的,他就应该属于A,只是房子名是她父亲的,对于这种情况可能就属于继承了,像这种情况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去哪里办理?需要其他兄弟姐们出具什么证明? 这种情况房屋过户需要交20%的税么? 北京市

    房屋 房产继承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音乐王朝

    发布于2013-08-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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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water19871022 丨Lv 0
    房子是A的名字,A去世后,按照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他们先继承;但是这房子实际是A花钱买的(只一点家人没有疑义的话),那么做继承公证的时候,需要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就能让A单独继承了。继承公证需要花钱,我们这是按每平米60元收,公证书每份10元。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到公证处做公证。公证到A名下有,A就可以拿着公证书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不用交税,交85元房本工本费。
    +1 2013-08-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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