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父母过世,遗留房产已被继承过户到子女名上,此房产出售需交那些税,是否受“拥有产权五年限制”?$https://m.fang.com/ask/ask_599524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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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遗留房产已被继承过户到子女名上,此房产出售需交那些税,是否受“拥有产权五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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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18918580066李女士
发布于2013-03-24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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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meilai1201
丨Lv 1
如果已经过户到你的名下,房子已经公证过了就可以出售按原来的购入时间的.所以是满五年的,当然还要看你名下有几套房产.如果多套的话就是个税和营业税.如果只有这一套就只有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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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田田
经纪人
这个问题很复杂,按照你说的这个房子之前有没有你们(子女)的名字?有几个人是这个房子的继承人?这个房子在你父母的名下有没有满五年?是不是唯一的?在你们名下是不是唯一的?假如这个房子之前就有你们的名字的话且满五年,而且是唯一一套住房的话。那么你们就不需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了!如果你们(子女)名下还有其他的房产的话或是之前没有你们的名字,且继承到你们名下不满5年的,这就需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还要要交5.55%的营业税!因为不是很了解你的情况所以只能告诉你怎么多了。这还是不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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