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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共有人出售房屋免个税的问题,盼解,谢谢!

    本人广州户口,2000年购入房屋一套,当时房产证与弟弟是共有人,后弟弟户口迁至深圳并在深圳买房。若本人现在出售广州这套房屋(证够五年且本人唯一物业),能免个税吗?是否还需要我弟弟提供深圳无物业的证明?谢谢各位热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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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乔治默克

    发布于201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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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李黎 置业顾问
    技术容易学但是要做得好看就很难市场需求还是很大的
    +1 2014-08-17 举报
  • 帆帆style 丨Lv 4
    可以购买商住两用的房子。
    +1 2014-07-07 举报
  • 王文武 经纪人
    免税的话,其实按照现实广州的政策是有点难的,难搞点的,但是是可以的。不需要弟弟的无房证明,谢谢。要确保您在广州没有其他物业。
    +1 2013-03-24 举报
  • 张恒 经纪人
    现在房产证上是你一个人名还是两个人的名?如果是你一个人的可以免那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两个人的理伦上都可以,因为现在广州与深圳未实现联网。
    +1 2013-03-24 举报
  • sh3llove9 丨Lv 1
    那是20多年的老房子了,然后我刚刚继承过到我名下,我要是出售的话,需要交20%个人
    +1 2013-03-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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