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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门市房屋

    房屋租赁许可证 是由承租人办理交钱还是由出租方办理交钱?房产税是由承租人缴纳还是出租人缴纳?如果没有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相关国家政府去做备案登记 是否合同还具有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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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偶单身

    发布于2007-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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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房掌柜 丨Lv 5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在半年以上的,应当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的在现实中是被当作不定期租赁。 如果双方签定了书面租赁合同,合同法对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做了如下规定 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是一句两句话可以说清楚的,建议你向当地的专业律师咨询。 介绍你个网站 一个不错的法律平台 不懂的可以去看看去问问
    +1 2007-07-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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