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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低价卖给了别人,签了协议,但是双方都没要求过户,所以房产证还是自己的名字,现在要征收怎么办?

    房产 房子 房产证 过户 举报

    提问者:我爱狗2010

    发布于2013-03-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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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SM男孩天空 丨Lv 4
    签订合同生效有两种形式:一是必须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以办理该手续为确认生效的时间。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在规定的部门办理批准或登记,合同当即生效。二是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订,即立刻具有法律效力,其合同本身不需要批准或登记,购房合同属于第一类买卖合同。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城镇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变动应登记才生效,也就是过户登记手续的完成。《合同法》还将合同的效力与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区分开来,买卖合同从依法成立时成立并生效,所有权从登记过户或交付时成立与生效。所以 你还有房子的所有权,你要收回房子,对方可能会告你合同违约责任。这就看你们签的协议了,假如有违约责任,违约金什么的。你除了要退还房款,还要支付自购房之日起,该套住房增值部分一半。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1 2013-03-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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